调错账
一、所需材料:
1.经职工本人确认签字的情况说明(加盖公章);
2.调错账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、办理须知:
1.所提供手续的原件须盖有出具材料的相关部门印章;
2.相关业务表格可在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。
三、办理地点:
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,省政务大厅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。
四、办理时间:
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 8:30—16:00 中午不间断服务(设值班岗)
五、咨询电话:
0431-96899